事地拖他办事,辉仔对此还是相当上心的。
当晚回家先给三姐夫打电话求援,再单独打给三姐,请她帮忙吹吹枕头风。
“姐,我同学难得跟我开一次口,你可别让我在老同学跟前丢了面子。
()”
“?[(()”
“在部委当翻译,”
金兆辉知道姐姐听不懂这些,便说个她能听懂的,“就是我们班那个得了青歌赛银奖的同学,现在也算是大明星了!”
“是他呀!”
三姐热情道,“既然是同学,那你把人请到家里来坐坐呀!”
“等我姐夫把事情办成再说吧。”
辉仔在学校时不显山不露水,但在自家却是香饽饽。
三姐将弟弟的请托当成要事来办,第二天傍晚,狄思科就收到了确切消息。
新英伦服饰是一家港资公司,老板是个公子哥,跟港岛文艺界的联系相当密切。
这次为了打开内地市场,公子哥一口气从相熟的娱乐公司请来数十位明星站台。
方菲就是其中之一。
她不算最红的歌手,但发展一直比较稳定,经纪人觉得她的风格也许能迎合内地市场的口味,最近一直在帮她联系内地的演出机会。
内地的娱乐市场还是一片尚未开发的□□,公司想让她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出资六十至八十万,以平均每场二十万的开销,为她举办三到四场演唱会。
狄思科拿到了准确情报,便放心地给于童拨去一个长途电话。
询问她是否有意争取这份至少六十万的业务。
“你怎么出个差,也能跟港台明星搭上关系?这事靠谱吗?”
听到六十万的报价,于童的小心脏扑通得特别欢快。
“我特意找当地朋友帮忙打听的,百分百靠谱。”
狄思科暗戳戳地邀功,“我等消息的这两天一直坐立难安,想给你打电话,又怕消息有误让你空欢喜一场,昨晚没休息好,黑眼圈都出来了。”
“嗯,等你回来以后,我犒劳犒劳你。”
狄思科顾不上询问她打算怎么犒劳自己,急忙问:“你不来一趟深圳,跟人家面谈啊?这可是六十万!”
“急什么,我得先打听一下这个歌星的情况。”
于童的声音听起来非常沉稳,“他们不是来内地做慈善的,砸下六十万,至少得赚回去一百万才能甘心。”
一场演唱会的预算是二十万,假设每张演出门票二十元,每场演出要卖出一万张门票才能回本。
凭对方那敢第一个吃螃蟹的野心,收益不翻倍,他们是不会甘心的。
那么保守估计,每场演出的门票至少要卖出一万五到两万张,才会让对方满意。
但这位方菲小姐目前在内地几乎没有什么知名度。
连她这个业内人士都不怎么了解她,普通老百姓就更无从得知了。
于童如果接下了这份工作,安排演唱会事宜不是最关键的内容,真正主要的工作其实是帮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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