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马财跟我说了。”
陈墨对此没有否认。
“你有什么打算?”
何马官望向陈墨。
一个多月的时间虽不足以看透一个人,可也能看出几分端倪。
陈墨不同于其他随波逐流的兵丁,做事更有想法,脑子也更活泛。
且守规矩知大小,手脚也算勤快麻利,为人更是本分可靠。
他这段时间一直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对陈墨可以说是相当满意。
可以说除了能吃贪吃些,陈墨没什么毛病。
“没什么想法,回头去试试呗,又不亏什么。”
实际上不只是陈墨,营内大多数兵丁都是这么个想法。
无论成不成,反正去试试都不亏。
“那要是没选上,回来接着跟我喂马怎么样?”
何马官好似只是随口一问。
陈墨也没多想,笑着答道,“那肯定回来跟您老喂马呀,不然我又能去干啥。”
“行,去吃饭吧。”
何马官轻轻点头,望着陈墨的身影消失在屋内。
他已经老了,一辈子在军中,又无妻儿子女,他需要一个徒弟把一身手艺传下去,帮自己养老送终。
原本他打算是让丁宝来,只是丁宝先前与马财一起瞒着他私卖马粪的事,让他太过于失望,这才动了换人的心思。
而现在来看陈墨还算不错,就是还得再熬熬,起码得知其心性。
一个多月的时间,他只能知人知面,却很难知其心。
陈墨坐会窝棚前的饭桌,排出剩下的二十四文钱,给俩人各自数了八文。
一天分的钱固然不多,日积月累下来也是一笔颇为可观的数目。
吃了近一個月,校尉地里的萝卜,总算是吃干净,所以今天吃的是土豆熬白菜。
虽说没有一星油水,但盐味还算足。
就算眼前的食物难以下咽,陈墨依旧吃的很快,难吃又如何,却也比他当灾民时强多了。
晚上则慢慢吃下之前剩的窝头当做夜宵,给马匹添夜料时,又找机会偷了个梨吃。
为了多积攒些气血,他从不放过每一次能多吃一口食物的机会。
接下来的每一天,陈墨都在进行差不多的重复,送粪卖钱,找机会偷吃马粮,去集上弄些肉吃。
在家中休息就是给马蒸窝头喂细粮,找机会偷吃马粮。
直到距离开始招募亲兵的日子还有五天时,蜕凡珠终于积攒够气血!
陈墨仔细感应处于自己腹部的蜕凡珠,它已变得通体血红,内部充满气血之力。
收起还没吃完的六个窝头,陈墨没着急立刻进行脱胎换骨。
他不确定脱胎换骨时会发生什么,万一会有较大的变动那自身必然会被人注意到异常,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还是等晚上四下寂静,偷偷找机会进行脱胎换骨。
将其他晾凉的窝头倒进送料的小车,陈墨推车走入马厩。
一匹匹马见到他来,不由欢快的打了个响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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