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狗并不会说话。
面对苏墨的注视,小狗滴溜溜的眼睛无辜的与他对视,还不停用濡湿的舌头舔来舔去。
看上去只是一条普通的舔狗,不是人变的。
苏墨仔细看了看铭牌。
铭牌正面上,除了写了“诺诺的狗”
,还有联系电话之外,还刻有一个小女孩常用的爱心符号。
爱心符号在“诺诺”
二字的斜后方,里面隐约还刻着“最喜欢”
三个字。
也就是说,这是诺诺最喜欢的狗。
“好吧,看来你确实不姓路。”
苏墨摇了摇头,翻到铭牌反面。
——“若是捡到,请联系主人,必有重酬”
。
看得出来,狗主人对于这条狗还是十分用心的。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好像没有取名字,但重酬两个字刻的很大。
对于苏墨来说,比起确认这条狗是不是原著中那位学姐的宠物,他更在意这份酬金。
所以很快,他便买了一张电话卡,找到一个这个时代还在用的街边电话亭,向铭牌上记录的手机号打了过去。
少顷。
挂掉电话后。
苏墨找了個兽医院简单包扎一下后,把小狗丢进了一个大号塑料袋,然后按照之前约好的地点打车过去。
他们约定好见面的地方是一个公园。
此时正是晚饭后,中老年人活动筋骨的时间,也是年轻情侣外出散步约会的时间,所以广场内基本全是人。
想要在这种茫茫人海中,找到对方,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苏墨是故意没有说自己身体特征以及衣着打扮的。
因为就算铭牌上写的是诺诺的名字,接电话的也未必会是她。
如果这个诺诺真的是原著中那个小巫女的话,那她背后的陈氏家族可是一个坑,他暂时并不想距离这个坑太近。
这也是他没有用自己手机,而是用公用电话亭打电话的原因。
反正自己知道对方身体特征,一头红毛在人群中想不显眼也难,苏墨也就没有在意。
对方也没有询问苏墨的衣着打扮。
想来是觉得就算认不出苏墨,也能认出自己的狗,所以没太在意辨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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