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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修仙界的哈基米12(第1页)

吃过早饭后,夜笙就带幼崽从狐族大长老那里离开了。

回到宫殿后,夜笙把金色毛团放在贵妃榻上,从伴生空间里拿出一盘灵果放在桌子上,又给空青倒了一大碗灵泉水。

“宝宝先自己玩一会儿,桌子上有灵果和水,爹爹现在要处理公务了,中午就给你烤肉吃,有需要就喊爹爹。

知道吗?”

金色毛团点零自己毛绒绒的脑袋,奶声奶气的回答:“知道六爹。”

没错,你没有听错,夜笙这个妖王还需要处理公务。

实力强只是成为妖王的前提条件,当上妖王后还要处理妖族的公务。

否则妖族的其他族群凭什么向你这个妖王进贡?

凭夜笙这个妖王实力强吗?

并不是。

因为除了妖王之外,还有很多不喜名利的大妖隐世,他们的实力并不弱,夜笙和这些大妖相差的不是一点半点。

只是他们眼中只有自己大道,更喜欢在深山野林中修炼罢了。

所谓的妖王只是在明面上足够强,作为处理妖族事务和与外界交流的脸面。

与外界交流,实力便不能弱。

弱国无外交,这句话在这个世界也同样适用。

妖王这个称号代表的是整个妖族,如果妖王实力差的话,那么魔域这个交好盟友会第一时间冲过来咬下妖族这块肥肉。

两者实力调换一下,妖族也不会放过魔域。

强者只会和同样层面的强者为伍,两个种族之所以签订友好盟约,也是因为双方势均力敌,谁也奈何不了谁。

一旦盟约的一方种族实力弱了,那另一方便会像闻到血肉腥味的狼一样,狠狠地撕下对方的一块肉来。

至于签订的友好盟约,那是建立在双方地位平等的情况下才会使用的东西。

没有实力便什么都不是,连和强者坐在谈判桌上谈判的资格都没有,就像这个这个世界的人族。

当然了,妖族和魔域对人族这种蝼蚁并不感兴趣,只要对方不惹到他们,这两个种族基本是无视。

就像大象对一只蚂蚁不感兴趣一样,对方并不会威胁到他们,也不能为他们提供任何价值。

再聊聊夜笙这个妖王处理公务的问题。

妖族虽然在人族眼里有些粗鲁野蛮,但也有着属于自己族群的秩序。

文明这种东西并不是只有人族才拥有,妖族甚至有书面形式的法律法规约束他们行为。

这是妖族每一只妖都要遵守的规则,又称之为《妖族守则》。

比如,拐卖妖族幼崽,鞭500雷鞭,逐出妖族,而且在这之后,妖族会对其发出追杀令,是生是死就看对方是否命硬了。

打死这种妖族败类并不违法,还会收到灵石奖赏。

这条法律后面还跟着一条,买卖双方同罪。

意思很明显,谁也跑不了。

不过这两条法律在于人族那方看来就太过于苛刻了,甚至过于恶毒。

因为在人族地域,不少修仙的宗门都是派自己的弟子去凡间寻找有修仙资质的孩童。

在确定孩童有修仙资质后,便会给孩童父母一笔银钱,算是还孩童父母的生养之恩,从此两者再无关系。

那孩童今后便是宗门的弟子,一生都是在宗门修炼和为宗门做贡献。

这种事情在人族是十分常见的。

甚至有的人族的村子为了银钱,不事生产,专门生孩子,家中无数孩子嗷嗷待哺,他们也不管,随便喂两口米汤确保孩子不会饿死,然后继续造人。

只希望生出一个有修仙资质的孩子换取暴富的机会。

不过这些都和空青没关系,此时的她啃了几个灵果便觉得无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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