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格已经做好准备。
双肩包中装着换洗衣服和贴身的衣服、一次性的毛巾、马桶垫等等等等,鼓鼓囊囊,还有些乱七八糟的洗漱、化妆用品。
她打算直接从健身房中去公司上班。
这个沉甸甸的双肩包不得不暂时放在桌子上,林格低头,盯着林誉之的手看。
医生的手有多重要,林格再清楚不过。
从中学起,林誉之的理想职业就是骨科医生。
尽管后来阴差阳错去了口腔科,他后来进修的,也多是一些颌面精细手术。
那两次给林格拔牙,都是特意留出的时间。
医生的手意味着他职业生涯上的第一个生命,林格既无狼心,也没有狗肺,低头握住他的手臂,顺着手腕往上,大拇指压在血管和筋骨处,四指并拢,她按了按,听到林誉之喉咙间溢出的闷哼。
“都疼成这个样子了,还说没关系,”
林格说,“我送你去医院,我会开车。”
“去上班吧,我自己过去就好,”
林誉之安慰,“我只是手痛,又不是手废了。”
林格不赞同:“你自己都是医生,还不懂什么叫做休养啊。”
她从包里哗哗啦啦地翻驾驶证,里面塞好的衣服和洗漱用品掉出,她不在意,在林誉之眼皮子底下,从容不迫地把内裤文胸卷一卷,重新塞回去。
没什么可羞愧的,也没什么可以在意的。
林格想,再小一些,两个人什么东西没见过,彼此间哪里没有看清过。
别说看一眼贴身的衣服,林格有段时间手过敏,碰到冷水就会冒红色的、大片大片的疹子。
那段时间,她的贴身衣物全都是林誉之给她洗。
洗也要瞒着妈妈,彼时俩人还没有正式确定关系,那连爱都称不上的暧昧躲在隐秘处,像太阳花丛中躲躲藏藏的狗舌草,贪婪隐蔽地享受着朝不保夕的养分。
林格记得林誉之在洗手台前偷偷为她搓洗衣服的场景,天气热,他只穿一件暗灰色的T恤,汗水从他的下巴往脖颈上滑,在昏黄的灯光下闪一点克制的光。
现在的林誉之已经不会再为她手洗衣服。
他微微抬头,视线从她卷着的、凌乱的换洗衣物上移开,落在她头顶的发旋,寻找礼貌的落足点。
他说:“格格,我不想你为我耽误工作。”
“不是工作,”
林格说,“我今天下午……不去上班。”
林誉之说:“昨天听你在手机里讲,是约了朋友?”
林格说:“对啊。”
林誉之说:“我还以为是客户。”
他微带歉意:“你真的打算陪我去医院?这样放对方鸽子,他会不开心吧。”
差一点就把“鸽的是私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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