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黎很快感受到手伤的好处。
“张口。”
秦昭舀了勺粥,吹凉喂到景黎嘴边。
粥是大米熬的,放了几片切碎的菜叶,还滴了几滴香油,熬得软烂适口。
景黎一口喝下去,胃里都暖起来。
他果然还是喜欢这种的感觉,每日什么也不干,自有人帮他打理好一切,还有人喂他吃饭。
当个宠物混吃混喝多好啊。
秦昭轻轻笑了下,又喂给他一勺“那你是想当宠物,还是想当我夫郎”
景黎不小心把心声说出来,也没有不好意思,认真思索片刻“就不能都要吗一半一半”
秦昭手一顿,不知想到什么,偏头轻咳一声。
景黎“”
“一半一半的意思是”
秦昭缓缓道,“白天当宠物,夜里当夫郎”
景黎“”
他稍愣了一下,才后知后觉听明白了秦昭的意思,耳根瞬间红了。
这这这这人怎么能说这种荤话
景黎羞恼地瞪了面前的人一眼。
亏他以前还当这人正正经经,清心寡欲,完全没这种心思呢
“好了,别生气。”
秦昭连忙顺毛,“我说笑的。”
景黎“哼。”
秦昭“不吃了”
景黎“要。”
吃过晚饭,惯例该是景黎识字的时候。
手被包成这样自然是写不了字,景黎便正大光明地偷个懒,让秦昭读给他听。
其实景黎现在认识的字已经不少。
他毕竟在现代读过几年,有基础的学习能力,虽然做不到秦昭这样过目不忘,博闻强记,但简单的识字对他来说并不太难。
因此,学完这几个月之后,除非遇到尤为生僻的字眼,寻常的生活已经不成问题。
缠着秦昭给他读,只是想撒个娇罢了。
而且现在他能够说话,可以自由选择,再也不用像当锦鲤那时候一样,听秦昭读那些枯燥难懂的经文。
“那边第二本。”
景黎指了指柜上方其中一格。
他家柜很大,几乎占满桌后的一整面墙,其中一大半都是秦昭的医和科举用,只有一小列格子是属于他的。
那本妖物志已经被丢在最内侧积灰,其余则是他从肆淘来的话本读物。
买这些话本的时候还闹出了点小插曲。
肆伙计一听说景黎要买话本,差点直接领着他往陈列着春闺密事的架走,幸好被秦昭及时拦下来。
好在景黎至今也没分清“闺”
字与“闱”
字在写法上的区别,秘密暂时算是瞒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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