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十七早晨。
老天难得不下雨,阴沉沉的。
天地间水汽氤氲,连空气都湿润了,吸入肺里只觉黏黏润润,令人郁闷。
一大早,楚棠辞别许伟等人,跟随方凯一行,踏上了前往桂郡郡城的旅程。
此次出行,方凯花了大手笔,给每人配了一匹骏马。
楚棠也分得一匹白马,高大神骏,四肢有力,马身匀称,好不神气。
身为捕快,因为业务需要,楚棠会骑马,骑术说不上多精湛,但胜在娴熟稳妥,奔驰起来也没有什么问题。
不过石县贫瘠,县衙也养不起多少马匹。
一匹马,平时的吃嚼用度,都要花费不少;一旦跑起来,吃喝更甚,所费更多。
因此,郡衙的那几匹马,平时不是谁都可以骑上去溜达,要有紧急情况才能安排使用。
一年到头,楚棠也骑不了几次。
这次全程骑马,算是一个新鲜经历。
青春年少,腰悬长刀,身骑白马,迎着料峭的春风,楚棠内心生起一股豪气,很有江湖少年任侠气概。
此去江湖,水长路远,风波暗荡,前途难料,但胯下有骏马,兵器持在手,又怎不令人心绪飞扬,恨不得纵马长驱,大笑而去。
当然,念头归念头,现实是现实。
楚棠纵有千般豪情万般侠气,身为押送犯人的捕快,无法纵情驰骋,万事小心,以看守犯人为主。
桂郡郡城在石县北边,中间隔着了一个平县,大概有四百里的路程。
如果是一人快马加鞭,日夜兼程,马跑累了到朝廷设置的驿站再换一匹,不停奔驰的话,有一个日夜的时间就能来回。
上次石县抓捕到李三,派人去郡衙上报,以及方凯快奔到石县处置,就是这样来回的。
但是,这趟押解犯人,就无法纵马狂奔了。
一个是因为人多,毕竟不是长期训练过的人马,动作无法统一,甚至有的骑术好一点,有的差一些。
奔驰起来,搞不好有的人会掉队,那就太危险了。
另外的原因则是要照顾犯人。
犯人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满脸胡须,看上去粗犷莽气。
不过此时的他被锁了琵琶骨,手脚也被高品级的缚贼绳绑住,一脸衰败,全身无力,无法动弹。
他也是单人单马,只不过不是坐着,而是趴在马背上,还被人用绳子连人带马绑了一圈。
前面一骑则用长绳拉着犯人的那匹马,以不快不慢的速度前行。
方凯说了,他们此行是先去平县县衙休整。
而他也已经遣人快马去报郡衙,让郡衙来人接应。
届时双方人马就在平县县衙汇合,再一同前往郡衙。
可见方凯对这犯人极其重视,对此行也极其小心,生怕出個差错。
在这一行人之中,也有一个楚棠的熟人——石县捕快甲班班头石志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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