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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蜚十一(第1页)

没想到出门遇见的第一个巫族就是夸父,之前巫人到是见过不少,真正的巫族大巫夸父还是头一个。

一番痛饮,尤觉不过瘾。

李烛影却是再也受不了了。

自己虽是妖族,却并非天生为妖,体魄是由女娲用九天息壤和万水之源捏出来的,最多也只能算是比人族稍强。

幸好自己元神强大,少一运转,头晕就减轻不少。

实在还是肉身过于孱弱。

要是能解开体内盘古留下的传承,那就不用愁肉身问题了。

毕竟,盘古肉身是何等强大想想也知。

整个洪荒都是由他所化,其强大不言而喻。

“我若成就金仙,定能解开体内部分封印。”

李烛影着喝了两壶,相当于两个湖泊酒量的夸父一副完全没事的样子脸都不红,心下暗暗佩服“不愧是追日喝干一条河,干了一片海的好汉”

夸父将李烛影带到部落里,路上各个巫族、巫人纷纷热情打招呼。

他们热情,纯朴。

他们和人族形体上相似,难怪两族能通婚,借契地婚之缘。

部落也有人族,但大都依附于巫族,少有能当家作主的。

这也不怪,毕竟这里是巫族部落。

远离巫族部落,以巫人为主的部落就巫族人族平等相处了。

在人族部落里,巫人和巫族也依附人族不是。

地方多了、大了,自然会出现差异。

而这差异慢慢会分解矛盾,也会滋生其他矛盾,最后酿成战争。

这也导致将来众神圣者离开大地,各部族爆发出无数争端。

“来兄弟你安心在此住下,有什么需要,只管招呼。”

夸父把胸膛拍的啪啪作响。

李烛影也没和夸父多客气,要求道“夸父,我此番出来游历,主要是想锻炼磨砺自身体魄,同时修习战技神通。

听说巫族善战,于是就自己找来了。”

“哈哈哈要论肉身,我巫族若称第二,洪荒哪个敢称第一就是妖族显出本体,也不敢与我们硬抗。

若不是依靠那些灵宝,我巫族能横扫了他们。”

夸父说起话来也毫不谦虚,而巫族肉身能抗灵宝,也确实是事实。

于是,李烛影便在夸父的部落住下。

而接下来的日子,让李烛影明白了什么叫做渣渣

大巫境界的夸父相当于修道者的大罗金仙,随手间将李烛影的修为封印了。

然后将李烛影丢到族人中战斗,没有修为灵力,李烛影只能凭借肉身硬干。

三十年的磨砺修习,李烛影不但肉身强了不少,闪避功夫更是练的如火纯青。

平常的巫族已经抓不到李烛影的衣角了。

三十年而已,像在洪荒动不动以纪元为时间单位的来算,李烛影进步速度,让人咂舌。

三十年每天挨揍,打不过只能躲,要么跑。

跑总之是跑不掉,那只能躲闪了,能少挨一拳,绝对不为了面子硬抗。

锻炼肉身又不等于挨揍,抗打击能力也不是盲目的找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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