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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1页)

等李明秀回到家里的时候,看见丈夫挥汗如雨地拿着锤子在敲敲打打,女儿在一边递东递西,就连小儿子都不知道在为了什么欢快地跑前跑后,爷仨个忙得那叫一个热火朝天。

一时间,突然也来了兴致,打开木箱取了一块绿底用机器绣了柿柿如意的被面料出来,要给这个房间添置一副窗帘。

瞧见正在踩缝纫机的李明秀利落的架势,贺淑萍羡慕得不得了,母女俩难得有不是箭弩拔张和睦相处的时候,李明秀也有了兴致和女儿唠唠话。

这块布料说起来话就长了,是当年她结婚的时候和她相好的小姐妹送给她的贺礼。

为了这块布料那个小姐妹上山砍柴挖草药卖,忙活了好久才凑起钱在赶集的时候挑了来送与她。

所以这么多年了,这块布料的颜色和质地尽管都不怎么中她自己的意又早已过时,可一想起当年小姐妹的这份情谊,就怎么也舍不得丢了不要。

要不是要给女儿布置房间,正好手头有这么块布料,省得另外花钱置办,她还是会放在家里继续压箱子底呢!

贺宗伦的手脚很快,叮叮当当不过个把小时一张小桌子一把小椅子就齐全了,看得出来和家里的那套现成的餐桌餐凳是一奶同胞,虽然样子都不怎么顺溜好看,但是最起码可以顺顺当当的得用。

想起后世里,因为种种原因自己和老父老母视若陌路,但眼下他们忙碌的身形是为了自己,贺淑萍心里一时间五味杂陈。

小屋的窗帘挂起来了,怕绿色单调艳俗,李明秀特特圈了一道白色褟皱的花边,房间立马显得很文雅秀气,床靠了边的那一面墙上还糊了几张旧的彩色画报,一套小桌椅挨着窗边放着,还被细心的贺爸爸牵了电线放置了一盏简易的小台灯。

忙碌了小半天,一家人看着干干净净的屋子都心满意足的有一种成就感。

特别是小弟弟贺淑辉艳羡不已,吵闹着要先在姐姐的小床上先睡一晚,把大家逗得哈哈大笑。

忙完了这里李明秀又忙着去做晚饭了,贺宗伦坐在沙发上检查孩子们的作业,忽然“咦”

了一声,正在陪弟弟玩耍的贺淑萍心里登时咯噔了一下。

那三篇小字自己还是很认真的写完了,弟弟的作业在自己的督促下也应该没有什么错误才是,那到底是什么让爸爸发出惊讶呢?

她在心里默默地想,此时连她自己都没有发觉在后世里被自己刻意忽视的亲情忽然间已经变得无比重要起来,以至于父母的一举一动都会让她患得患失。

“丫头你过来。”

贺宗伦招了招手,然后问道:“丫头你老实告诉我,这字是你自己写的吗?”

听到这里贺淑萍舒了一口气笑道:“爸爸你糊涂了,你和妈把大门都锁住了,我哪里去找人帮我写,这几篇字也不多,我写了一个小时就写完了,弟弟的作业我也检查了,真的一整天我们都待在家里,哪里也没有去。”

看着女儿一脸认真的辩白,贺宗伦哑然失笑,“不是,不是,你莫慌嘛,我不是说你们偷偷去玩了,相反我是说你的字写得很好,你看这个‘楼’字,这个‘箱’字都写得很有章法,横撇竖捺都写得比以往进步很多。

我本来怕你好久没有练写字会退步,没想到你反而写得更好,哈哈……。”

听着父亲得意的笑声贺淑萍有些汗颜,自己两世为人这几个字都还写不好算什么本事?先前写字的时候为了安抚弟弟倒忘记藏拙了,不过看到父亲无比欢快的笑容又觉得这样反倒是恰恰好。

贺宗伦得意的笑容一直保持到饭桌子上,他这一辈子都是捉笔杆子的,讲究字如其人文如其性。

他本人的字就极端正工整,受到过很多人的称许,自然希望儿女也像自己以有一手好字为荣。

从女儿刚上学时他就有意识地教她练字,偏偏女儿对练字深恶痛绝,一说练字就跑得比什么都快,一手字只能说刚刚看得过去而已。

现在女儿的字颇能见人了,贺宗伦不疑有他,只说是在自己长期的熏陶下女儿在于书法上突然开窍了。

晚饭佐餐的是一小盆浓油赤酱的卤猪蹄,这倒是极少见的。

八二年大家伙的工资都很低,保证一家人能吃饱穿暖就已经算达到小康水平了。

贺淑萍知道妈妈李明秀的手艺一直了得,这酱猪蹄就是她的一道拿手好菜。

军属大院里随军的家属来自天南地北,这酱猪蹄是一道湖南名菜,就是妈妈跟着别人学会的。

李明秀从来她从不买市集里现成的光皮蹄子,因为她听别人讲那些猪蹄子都是用沥青退毛的,孩子们吃了对身体是有妨害的。

所以每回家里要吃的时候,都是亲自去肉联厂和几个人分个几十斤毛猪脚,一家分几斤,到了晚上空闲时再用煤火炉子慢慢地烙。

烙好后用清水刨洗干净,一整个猪蹄子从中间剁成两段,放入大锅中用滚水汆去腥味,拿姜和干辣椒腌上半个小时后用油爆炒一遍置于高压锅内,加少许盐醋炖至五成烂,用筷子可戳进猪蹄皮即可,滤起倒进炖锅中,放入干椒大蒜桂皮八角等辅料加入料酒,最后将猪脚原汁汤倒入,置于文火之上。

最后用小煤火煨一小时左右,调入酱油和香油中间还可以用点糖来提色,然后继续煨四十五分钟左右。

此时就大功告成了,揭开锅盖一股异香扑鼻,鲜汤浓汁厚郁,猪脚坨坨颜色金黄酱红相间。

用一只大大的海碗盛一碗,再舀上一勺浓汁撒上葱花慢慢享用,用猪脚香神仙跳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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