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听了也都没当一回事,都继续吃饭。
金宸煜夹了一块粉蒸排骨,放到焦钰烟腕里,“你怎么光吃菜,都不吃肉呢?”
焦钰烟笑着,把碗里的排骨夹给金宸煜,“我上台前不吃荤菜。”
“还有这规矩,”
金宸煜看看其他人,都吃的挺香的。
“这是我自己的习惯,我总觉得吃素上台,唱出来的声音是干净清脆的,吃了肉总觉得浊气重了些,”
焦钰烟虽给金宸煜解释,也不知道他能不能理解。
“我下了台再吃。”
“是这样啊?”
金宸煜还是尊重焦钰烟的习惯。
金宸煜喝了一口杂粮粥,真的很杂粮,“这粥是什么做的,怎么这么拉嗓子。”
“你还是别吃了,”
金宸煜想伸手去拿焦钰烟的那碗粥。
“没事,我吃的惯,”
焦钰烟轻轻的挡了一下金宸煜的手。
“这是什么米这么难以下咽。”
金宸煜从来没有吃过,这么粗糙的食物。
“粗粮大多都是这样的,没那么精细,口感的确粗了些,要不你换别的吃。”
焦钰烟担心金宸煜那娇生惯养的嗓子,不适应这粗糙的食物。
“没关系,我能吃,就因为没吃过我才尝试呢?”
金宸煜是不想在焦钰烟面前丢脸,再说了这也是他自己选的。
许牧淳在一旁看他家三少爷偷笑,在焦老板面前,多难吃的东西他都得吃,他要在焦老板留个好形象。
“这粥的味道还不错,”
金宸煜吃了一口后评价,就是咽下去时,有点刮嗓子。
“你别吃,会不会对你的嗓子不好,”
金宸煜反应过来,把焦钰烟吃了几口的粥拿过来。
金宸煜拿过那碗粥,先是愣一下,要是平时金宸煜早就把粥丢了。
可是跟焦钰烟待久了,金宸煜现焦钰烟是很节俭朴素的人,就看不惯别人浪费,尤其是他。
金宸煜只是愣了一秒,就把自己的小碗粥,倒到焦钰烟那大碗里,然后接着吃。
曾经看不起我的女神,现在来我的公司应聘有朝一日虎归山,定叫血染半边天有朝一日龙抬头,定让黄河水倒流!作者QQ453006775新浪微博抚琴的人微信公众号抚琴的人作者QQ453006775新浪微博抚琴的人微信公众号抚琴的人...
2001年的5月,征服者王烁正式开启了他对NBA的征服之旅。...
自古深情留不住,总是套路得人心。苏殷自从被绑定反派系统以来就勤勤恳恳的完成任务,无一失手。每一次任务都完成的非常完美,成功取得人人喊打的反派Boss头衔。当然最后他也成功的被主角干掉了,再一次印证了反派死于话多的真理。真是可喜可贺可喜可贺。可是有一天主脑突然告诉他,由于许多反派死的太冤,集体暴动导致世界不稳,让他去改变反派的命运。exm???这活可不好干呀!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快穿反派话不多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一句话文案一个真白月光被鸠占鹊巢的故事。可容颜变幻,沧海枯竭,对我最好的人,始终都是你。正式文案死吧,只要你死了,就没人知道我是假的了。眼看着眼前人一点一点被三尺白绫勒死,薛快雪清...
女朋友嫌林云穷,跟着富二代跑了,结果突然冒出个首富外公来跟林云相认。你为什么现在才来跟我相认,我就是饿死,死外边,也绝对不会跟你相认的!叮,银行卡到账一亿!嗯,真香成为富三代后,林云渐渐明白一个真理,有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试读三章,不精彩你砍我)...
设计成为吸血鬼的血神之后,主角发现,自己不仅拥有了不死的能力,还拥有了比托尼斯塔克更加丰厚的身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