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的天,山下都已经十分寒冷,更别说山顶。
寒风凛冽,八角凉亭中燃着一只火炉,火炉旁边有一白衣男子,披着一件雪色大氅,端坐在轮椅之上。
俊美无畴的脸上映着微弱的火光,为他淡漠的神情增添了几分暖色。
半斤推着明珠进来时,明珠到对方与他同款的轮椅,忽而笑了,两个残疾人的会面。
“王爷好兴致,大冷天的跑到山顶吹风。”
此人正是先帝最小的儿子,也是今上唯一存活的兄弟,淮南王魏南衣。
天生腿疾,不良于行,这可能也是他能活下来的原因之一。
魏南衣向来低调,足不出户,虽然人在京城,但从不与人来往,原主除了宫宴上见过他几次,再没有其他交集。
不知怎么就突然找上了他。
魏南衣注视着炉子里跳动的火苗,听到明珠说话,他也没有抬头,薄唇轻启,声音像淬了冰的冷玉,“那也比不上明珠大人兴致好,这段时间风头鼎盛,朝野上下都在议论。”
“是么”
明珠不置可否的笑了一声,他不是一直都在风口浪尖吗。
魏南衣没接话,亭子里霎时安静下来。
亭外寒风呼啸,明珠不由裹紧了身上的衣服。
失策,这鬼天气应该穿个大氅出来的。
这时候,炉子上架着的水壶沸腾起来,魏南衣不知从哪里拿出一套茶具,不急不缓的泡了一壶茶。
顿时,茶香四溢,其中一杯被送到了明珠面前。
青瓷杯盏,碧绿茶汤,浓绿色的茶叶沉沉浮浮,起来煞是好。
然而最好的却是端着杯盏的那只手,骨节分明,十指修长,指甲圆润平整,透着干净的粉色。
皮肤白到近乎透明,能到里面纤细的血管。
正常劳作习武的成年男子,手背血管一般较粗,而此人的血管却比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闺阁女子还要细上几分
会不会供血不足呐
明珠发了一会儿呆,愣是没好意思拿出自己布满老茧、干枯的跟树皮似的手去接这茶盏,对比太明显他怕自己会嫉妒。
“明珠大人是怕我下毒”
魏南衣的声音不冷不淡的响起。
明珠立刻回神,“当然不是,我是被王爷的茶香迷住了,一时没回过神来。”
说着,伸手去接过茶盏,眼睛却盯着魏南衣,没去那双让人神魂颠倒的手。
魏南衣似是没发现他的古怪,自己也端起一杯,慢慢品了一口。
茶水在寒冷的天气里冒着热气,水汽缭绕,他那张美得出尘的脸,也在水雾中若隐若现。
于是明珠发现,他最好的不是那双手,而是他的脸。
呃,也不对,人家是每一处都生的那么完美。
“我原以为明珠大人虽不是聪明人,但也不算愚蠢,现在来,是我错了。”
魏南衣冷不丁的开口。
30年前,无数通往异世界的空间裂缝出现在全球各地,为人类掀开了超凡时代的帷幕。在超凡30年的今天,各种超凡序列百花齐放。斗气骑士真罡武者赛博坦机械人魔法师术士巫师咒能剑士炼气士妖魔武者异血战士等等等等,无数修炼体系的碰撞,谱写了一段又一段传奇史诗。齐临穿越至此,成为了一个拥有恶魔使序列的少年,还觉醒了加点系统,只需击杀异界怪物,就能获得属性点,直接提升自己的各项属性。而他的成神之路,还得从那天晚上,在恶魔召唤仪式之中,意外召唤出一只魅魔开始讲起...
周礼大司马之职,掌建邦国之九法,以佐王平邦国。...
...
她是龙国最美的女子,身份尊贵,权势滔天。却也是都城上下背地里人人唾弃的对象。没有灵根,是温沅心中最大的痛。她看似拥有一切,实则一无所有。而他是修行千年的狐妖,只差一步便可得道成仙,却一次次败在她的手上。人妖不得相恋,这是天道法则,你们难道想推翻天道?无知小儿实在可笑。她曾数次死在天雷下,这一次,他发誓不再让悲剧重演,这天道便是逆了又如何?若这一世仍无法相守,那便立下誓言,你我来世相见亦不忘却此生。...
投胎而来,成为被拐卖到山里的孩子,把养父母一家都克死之后,雪衣在村民们幸灾乐祸的表情下,用全部身家换了一间瓦房,两三鸡鸭以及几亩薄田。作为异世界的魔祖,两次量劫过后,雪衣彻底厌倦了打打杀杀。她觉...
原本只是想参加个乐队比赛,给贫困的孩子们拉点赞助盖一栋教学楼,却被冠上了摇滚天王的称号,从此之后,综艺天王电影天王,各种天王的头衔就接连不断的砸了下来,直砸的他生活不能自理。周民天王的生活,往往就是这么朴实无华,且枯燥。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真不是天王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