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月裹着楚星的斗篷回了住处,那斗篷材质一就很贵重,绝不是城月能有的东西。
若是让她们见,肯定会说闲话的,说不定还会给楚星带来什么不好的影响。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城月趁着无人的时候溜进房间里,把斗篷塞进了被窝里。
她进门的时候,她们都在吃饭,并没有人注意到她。
城月把东西藏好,出去吃东西。
她来得晚,已经只剩下残羹冷炙。
“怎么来得这么晚,快吃吧。”
彩蝶说。
明月姑姑死了之后,彩蝶算是这里对她最好的人了,城月很喜欢彩蝶。
“好,谢谢彩蝶。”
城月接过她递过来的碗筷,低头扒拉几口,便算吃过了。
这会儿饭菜都凉了,嚼在嘴里硬邦邦的。
城月喝了口水,才囫囵把东西全咽下去。
“咳咳。”
热水也是没有的,冷水混合着硬邦邦的米饭,一起滑入喉咙里,城月咳嗽起来。
彩蝶轻轻拍她背,“怎么吃得这么急,慢点。”
城月又喝口水,终于缓过来。
她和彩蝶说话“彩蝶,你怎么会来这里”
彩蝶长得漂亮,手脚也快,按理说,不应当会留在这里。
不过彩蝶平时不说话,待人也比较疏离,也就和城月关系稍微好一些。
彩蝶微笑道“你不懂。”
她总是觉得城月还是个笨蛋,城月挑眉,不想和她争辩。
她确实有很多东西不懂的。
“我走了。”
彩蝶起身去干活了。
城月着她的背影离开后,慢慢悠悠地起身进房间。
因为她不够聪明,有些活不会让她干,因为怕让她做错了,惹得主子不高兴。
因而,城月偶尔会比别人轻松一些。
她回到房间里,躺在自己床上。
那件斗篷被摊开,铺在床铺上。
城月一窝进来,就感觉到了毛茸茸的温暖,还带了楚星的味道。
她将斗篷裹在身上,好像把楚星也裹在了身上。
一想起楚星,城月就想笑。
她一个人笑得咯咯的,被进门的彩云见,彩云嗤笑了声,她刚干了活,甩着手,揉着胳膊和白雪说话“有时候真觉得做傻子好,也不用做很多事,每天脑子里除了吃喝拉撒,就没别的东西了。”
城月不知道这话是特意说给她听的,她听进耳朵里,心里默默地反驳。
才不是,还有楚星啊。
她只在心里说,因为她们不认识楚星。
十七年后,他拖着残垣断壁般的身躯低调地回归华夏,就如同一个漂泊浪子一头扎进了母亲的怀抱,大家都很面子的叫他一声叶哥,一段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生从这里开启完本作品重生最强特种兵250万字,人品保证,...
世界被拯救了。因为我需要一个地方发表文章。...
上辈子上个警察的林耀,没想到这辈子也是个警察,还是个卧底警察,卧底在这个融合了无数经典电视剧,经典电影的特殊世界内。寄语死亡非是终结,亦或是无限开端...
秦正凡无意中救了一位老人,却没想到他是镇守他们星球的修灵者,是已经不过问天凤星世俗之事数百年之久的最高掌权者。只因天凤星灵气稀薄浑浊,传送门又毁坏,老人只能老死天凤星,无法返回宗门所在的遥远星球。秦正凡继承了老人的衣钵。就这样一个即将毕业,走上大学老师岗位的博士生,成了一名早已经被时代遗忘了五百年的星球最高长官,过起了低调的都市装逼生活。本书群号776809636...
设计成为吸血鬼的血神之后,主角发现,自己不仅拥有了不死的能力,还拥有了比托尼斯塔克更加丰厚的身家!...
他高傲,但是宅心仁厚,他低调,但受万人敬仰。他是作家中最会唱歌的,歌手中最会写剧本的,编剧中最会演戏的,演员中最会写书的他究竟是神仙的化身?还是地狱的使者?没人知道,但是可以肯定,每个人都给他一个称号跨界天王!云峰我的主业真的是写网文的,其它的都是跨界。PS日常向,有系统,单女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