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得亏余琛两世记忆,加上罪户身份之压,久而久之,心性异于常人。
否则见这深夜饿鬼与度人经,怕是早就吓尿了裤子,难以动弹!
但即便如此,他仍旧愣了好一会儿,望着那画卷上烟熏般的文字,怔怔出神。
紧接着,无尽记忆,再度涌进脑海。
恍惚间,走马灯一般的画面,出现在余琛眼前。
一甲子前,旱灾爆发,渭水百姓,食不果腹。
一贫苦人家在这灾难中,父母饿死,只剩下幼年孩童,乞讨度日。
一晃数十年过去,孩童长大,却因当年灾祸,四肢佝偻,神智迷糊,只能在旱桥下讨口。
某日,州城一千金小姐行至渭水,见此惨状,于心不忍,于春风酒楼买来一条桂鳕鱼,交由乞丐。
乞丐欣喜若狂,不住磕头,直到小姐身影不在,地上血迹斑斑,方才停歇,打开食盒,有如狼吞虎咽之势,将桂鳕鱼吃得一干二净。
就连那无法下肚的脊骨,都舔舐了一天一夜,直至尝不出一点儿味道,方才罢休。
至此,乞丐再也难以忘怀这般滋味儿。
唯一愿望便是临死之前,凑得钱财,再尝一番那桂鳕鱼之味儿。
就此,又是三年过去。
乞丐比以往更加卖力地讨钱,终于即将攒够,却因一场大风雪,冻毙于旱桥之下。
走马灯之画,到此终结。
余琛也从那悲凉的一生中,回过神来。
那求而不得的情绪,被他深切感知。
他望向画卷中,黄泉旁,匍匐的饿鬼之影,心中已无畏惧,只有……叹息。
“罢了,不管是为这书中所说的好处,还是为了你这不休执念,我明日就下山去,为你买一条那桂鳕鱼。”
说罢,他把画卷一关,塞进枕下,倒头就睡。
.
.
翌日清晨。
余琛从睡梦中苏醒。
昨日经历,犹然在目,宛如梦一场。
他将手往枕头下一摸,度人经卷不在,再一闭眼,却又看到那内景之中,书卷沉浮。
其上烟熏一般的灰字,如此真切。
不是做梦。
余琛深吸了一口气,爬起来煮了一碗白粥,咕噜咕噜喝完以后,揣上这些年攒下钱财,下了山。
自打他当了这清风陵守墓人以来,每月官府会发些银钱,加上余琛平日里会扎一些纸人卖给祭拜先人的百姓,也能存下一些铜板儿。
不过哪怕有钱,也是省吃俭用,为的就是在半年后的流放路上,有些个盘缠能孝敬差吏,不至于成了流放路上的一缕冤魂。
两世为人,又听县里那些江湖人各种吹嘘,这些点人情世故,他还是懂的。
下了山,鹅毛大雪依旧,放眼望去,一片素白。
或因天气恶劣,哪怕日上三竿,县城里也没什么人在。
余琛裹紧身上老旧的大袄,直奔春风楼而去。
春风酒楼,渭水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乃是县内最大,最豪华的酒楼。
();() 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商贾大富,每逢重要日子,都要在这春风楼摆上一桌。
后来,慕南栀总算明白,暗恋顾非寒和嫁给顾非寒之间的区别是,一念天堂,一念地狱。二十岁那年,为了嫁他,慕南栀心甘情愿钻进圈套,不惜以孩子绑住他。心死绝望,到最后不肯离婚的却是他,慕南栀,我这辈子不打...
成蟜穿书了,本以为自己穿进了爽文小说,手握爽文大男主人设,父亲是一国之君,母亲是美貌宠妃,根正苗红,团宠巅峰!直到有一天,他发现自己还有一个在赵国做人质,且不得宠的哥哥,大名叫做嬴政千古一...
一直有个军旅梦的陈煜来到了特种兵的世界,在这个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的世界里,他是否能实现他前世未能实现的军旅梦呢...
没有对错。正义,胜者才有资格书写不会写大纲,想到啥写啥。就这样,憋出20个字简介我也不容易,就这样吧。...
遍及整个世界的二战已经进入尾声,大英帝国的衰落却才刚刚开始,美苏憧憬着未来的光辉岁月,知道破落贵族已经不是自己的阻碍。我并不同意他们的想法,可先拆了英属印度也并不全是坏事。...
吃瓜读心团宠打脸虐渣手撕剧本】打工狗叶文雅猝死后,穿成霸总的小说里会家破人亡的恶毒女配!叶文雅当天就撕了剧本。男主真惨啊!女朋友跟青梅竹马打得火热,外界公认是一对,给他带了那么大一顶绿帽子。】原男主?!大反派真痴情啊!为了得到女主,居然要和男主共侍一女。】大反派?!青梅竹马太可怜了!从小女主把他当备胎,用他的钱还要用他的身,就是为了气男主。】青梅竹马?!不走剧情的叶文雅乐悠悠的看着男人们围着女主转,自己过潇洒日子。然而,剧情崩得越来越厉害!大反派天天凑到她的面前要举高高。原男主说他后悔了,想要复婚。青梅竹马抛弃女主,转头向她求婚。这剧情是怎么崩成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