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尸人走了,去他那破旧的茅草屋里收拾了东西,就大大咧咧出了城。
余琛不晓得他要去哪儿,本想嘱咐两句。
但一想到他那先天境的武道修为和脑门儿上冲天的血气。
余琛就甚至连一声“注意安全”
都懒得说,也掉头走了。
而等搬尸人走了以后,余琛也买了些肉菜,准备上山去了。
途中,在旱桥的集市里逛了两圈儿。
值得一提的是,那旱桥孙氏的豆腐铺生意越来越好了,至于那肉铺的恶霸李二,则待人更加恭敬有礼了,不敢有丁点儿造次。
余琛看着这些,心头甚是满意,也没多逗留,就上了清风陵。
而在这个过程里,他背后一直跟着个小尾巴,就是那王聆的鬼魂,亦步亦趋。
回了土屋,放了肉菜。
这大冬天的就是方便,买回来的肉菜随便扔哪儿都行;若是六月盛夏酷暑,那还得裹得严严实实扔水缸里,要不然不到两天,全都坏了。
做完这一切后,余琛才坐下来,望着那傻呵呵的王聆的鬼魂,取出度人经来。
神色复杂。
听了搬尸人那些话,还有百姓们的闲言碎语,余琛基本已经确定,眼前这可怜的娃就是个大大的舔狗。
尽管这辈子对于舔狗没太大意见,但上辈子的记忆里却对这种行为深恶痛绝——舔狗,不得好死!
但不管那些乱七八糟的,既然这王家傻公子死了,还留下了遗愿,那这就是余琛的活儿。
至于到底要不要帮忙,那还得看遗愿究竟是啥。
度人经卷展开,傻公子的魂魄顿时被摄入黄泉河畔,烟熏灰字亮起。
【凡愿八品】
【诞辰之礼】
【时限∶五个时辰】
【事毕有赏】
余琛愣了。
这王聆傻乎乎的,竟能搞出八品遗愿?
还有这时限也是够离谱的,竟然只有五个时辰?
村里的驴也没这么赶的啊!
当即,余琛朝王聆一生的走马灯看去。
但不晓得是不是因为这娃天生呆傻,他的走马灯里竟支离破碎,相当混乱,只有一样东西是清晰的。
——今儿是那女子的生日,一定要把生日礼物送给她。
曾经看不起我的女神,现在来我的公司应聘有朝一日虎归山,定叫血染半边天有朝一日龙抬头,定让黄河水倒流!作者QQ453006775新浪微博抚琴的人微信公众号抚琴的人作者QQ453006775新浪微博抚琴的人微信公众号抚琴的人...
2001年的5月,征服者王烁正式开启了他对NBA的征服之旅。...
自古深情留不住,总是套路得人心。苏殷自从被绑定反派系统以来就勤勤恳恳的完成任务,无一失手。每一次任务都完成的非常完美,成功取得人人喊打的反派Boss头衔。当然最后他也成功的被主角干掉了,再一次印证了反派死于话多的真理。真是可喜可贺可喜可贺。可是有一天主脑突然告诉他,由于许多反派死的太冤,集体暴动导致世界不稳,让他去改变反派的命运。exm???这活可不好干呀!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快穿反派话不多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一句话文案一个真白月光被鸠占鹊巢的故事。可容颜变幻,沧海枯竭,对我最好的人,始终都是你。正式文案死吧,只要你死了,就没人知道我是假的了。眼看着眼前人一点一点被三尺白绫勒死,薛快雪清...
女朋友嫌林云穷,跟着富二代跑了,结果突然冒出个首富外公来跟林云相认。你为什么现在才来跟我相认,我就是饿死,死外边,也绝对不会跟你相认的!叮,银行卡到账一亿!嗯,真香成为富三代后,林云渐渐明白一个真理,有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试读三章,不精彩你砍我)...
设计成为吸血鬼的血神之后,主角发现,自己不仅拥有了不死的能力,还拥有了比托尼斯塔克更加丰厚的身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