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霍仲南带于休休去吃烤鸭。
司机把车开到大禹公司附近的街道停下,霍仲南步行到门口,用叫车软件打了车,等于休休出来,刚刚好。
“哥哥,外面冷,为什么不进去等我”
“不冷。”
他说。
于休休哼声,将脖子上的围巾取下来,带着暖乎乎的热色,挂在霍仲南的脖子上,又踮起脚尖。
“你低点低点,我够不到。”
霍仲南身体僵硬,眯着眼于休休。
围巾上带着女孩儿的体温,暖暖的,似乎还有淡淡的甜香,干净的,纯粹的,不是刺鼻的香水味,很特别。
而甜是一种味觉,但霍仲南脑子里只有这个词。
有多少年没有和人这般亲近过母亲死后,再没有过。
他着她,不会说话不会动。
“哥哥哥哥”
于休休嘟着嘴,瞪大双眼他,对他的迟钝极为不满,“你这么高,我够不着呀。”
霍仲南不喜欢人家靠近他。
更不会使用别人用过的东西。
他觉得于休休的孩子气十分可笑。
可他的脖子,鬼使神差地低了下来,任由她将长长的围巾在脖子上缠了两圈,又满意地拍拍。
“很适合你鲜亮多了。”
“”
这橙红色。
这审美,是够鲜亮。
霍仲南诧异自己居然没反驳。
大概这就是有了妹妹的不同吧有了妹妹,有了亲人,他也可以像个正常人,会将就,会忍受,有了柔软。
“哥哥好久没有见你了呀。
太开心了。”
于休休呵了呵气,上车坐到他身边,观察他,“你是不是又瘦了”
霍仲南还是那副表情,“没有。”
于休休瘪瘪嘴,向他的眼下的黝青,“我早就想问你了,你是不是睡得不好”
霍仲南避开眼。
“这两天忙,加班。
神医魏若穿越书中女配,被人丢在乡下十年不闻不问,直到十三岁才被接回来。众人看她整日就只知道种花种草种粮食,便觉农妇无疑了。身为真假千金中的女配真千金,魏若既不想跟男主谈恋爱,也不想跟女主争宠,她一门心思地搞钱,搞钱,搞钱!当假千金还在担心魏若这个真千金的归来会影响到她的地位的时候,魏若已经默默攒下一个小金库了。当假千金还在想方设法吸引男主注意力的时候,魏若已经做了大财主了。要钱有钱要粮有粮,铺子开了一间又一间。后来她哥哥做了首辅,她老爹做了大将军,还有那个坐在龙椅上的,是她夫君。...
遇见何以安之前的傅聿城,是临海市人人退避三舍,不敢招惹的真大佬,毕竟他从不给任何人留面子,也不看任何人的面子!但是遇到了她之后的男人,却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呼吁和平,遇到事情不再喊打喊杀,而是要所有人都坐下来心平气和的说清楚的和善大佬了。...
获得系统,将乡村民宿一步步打造成世界上最好的酒店。全球酒店最大的数据商str负责人德勒双手抱头世界上最豪华的酒店居然在华夏川省眉州市下一个不知名的小山村中,你敢信别拿我们希尔顿集团和那家华...
当第一束月光照耀在大地上,从昏暗的月光里站起来十二使徒。巫师,言灵,银蛇,巨人,瘟媒,活尸,骑士,炼金师,德鲁伊,邪神,血族,狼人。漫漫长夜里,谁是猎人,谁是祭品,谁是主宰,谁又是仆从?狼人的爪牙,如此锋利,适合做成巫器。血族的蝠翼,薄如蝉翼,适合做成巫器。邪神的祭坛,浸满鲜血,适合做成巫器。星巫师鲁道夫,悄然行走在月夜中,他的手指划过名单,一项项搜集着他心爱的使徒遗物。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诡异星巫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大明崇祯十四年,小冰河时代已到最严峻的时期,京师鼠疫风暴已在酝酿,洛阳已经失守皇帝还在为辽东局势忧心,就在这风雨飘摇之际。陈烨,一名幸运的时空交易店员,匹配到了崇祯。崇祯买粮食,买电台,买仙人指导。卖黄金,卖矿产,卖大明能卖的。朕要这天下,日光照耀之处,皆为明土。朕要在仙人的指引,以及完善的知识体系下,建立,富有大明特色的新大明陈烨别问了,这永乐大典,古方秘籍,万国已灭绝动物保护园真是地里长出来的。(书友群954975531)...
1v1甜宠文商锦瑟在商华年眼中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渣女,反之亦然。一场车祸,两条人命。共赴地府,却在阎王口中得知,他们有十世情缘。商锦瑟商华年你怕是没睡醒。阎王软硬兼施,苦口婆心,把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