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荒川区,晚11点半。
破旧缺乏打理的一户建内,二楼的灯还亮着。
间岛麻衣在试衣镜前试了1个多小时的衣服。
今天黑白风穿对了,明天要继续吗?
比起二见的卡其色工装外套,她的黑白条纹和浅间的黑白撞色更搭一点。
又找到了一个和静水君相同的地方。
对了,今天的静水君也好有型,
不只是打扮,而是一切,
说话的方式、解决问题的方式、认真看书的样子、指导和学习的样子,
帮自己提花瓶的样子、和自己道别的样子,
全部,都印在了自己的脑海里,足以一遍遍回味。
上周四的晚上间岛麻衣是眼瞎了吗?
一个人的魅力,并不在外表,
而是由内自外散发出来的修养、意志还有能量。
过去的自己还是太肤浅了,
小时候明明渴望着有人会忽略自己的瘢痕,夸自己努力、懂事、坚强,
长大后却还是成为了视觉动物。
间岛麻衣,其实一点也不独立自强。
心底【想成为灰姑娘】的愿望,这段日子,因为朋友的帮助,才有勇气正视,才有勇气告别。
化妆并不能完全遮盖瘢痕,这也是为什么间岛麻衣会一直蓄长发和刘海,并且从不扎头发的原因。
可是今天故意让静水君看到自己的瘢痕,他却毫无异色。
相反,她感受到了他目光里的温柔。
那是一种成熟的温柔,
他会为了她,拒绝打网球,因为害怕她流汗卸妆被人笑话,
他会为了她,拒绝鱼摊老板的优惠,因为担心她照相被人咸猪手,
他会为了她,认真地准备电商课,因为希望她能告别不好的工作,经济独立,
看着床头柜上,新买的花瓶里,白色的、紫色的、蓝色的、粉色的、红色的满天星,
回想起前天下午的静水君,凝视自己的那双眼睛,
她脑海里浮现出某个里的一句话【就算捂住嘴巴,爱意也会从眼睛里流出来】,
胸口更加麻痒起来,心跳变快,呼吸也不顺畅了,
这是间岛麻衣15年来从未得过的病。
间岛躺在床上,举起那张存着1000万円的银行卡,仔细端详着。
【慢慢来吧,我死之前还完就行】。
静水君,这可是一辈子的约定啊。
间岛麻衣侧身蜷缩起来,将卡片放在胸口。
在他眼里,自己就像是赤裸的,他知道她过去的一切,
曾经看不起我的女神,现在来我的公司应聘有朝一日虎归山,定叫血染半边天有朝一日龙抬头,定让黄河水倒流!作者QQ453006775新浪微博抚琴的人微信公众号抚琴的人作者QQ453006775新浪微博抚琴的人微信公众号抚琴的人...
2001年的5月,征服者王烁正式开启了他对NBA的征服之旅。...
自古深情留不住,总是套路得人心。苏殷自从被绑定反派系统以来就勤勤恳恳的完成任务,无一失手。每一次任务都完成的非常完美,成功取得人人喊打的反派Boss头衔。当然最后他也成功的被主角干掉了,再一次印证了反派死于话多的真理。真是可喜可贺可喜可贺。可是有一天主脑突然告诉他,由于许多反派死的太冤,集体暴动导致世界不稳,让他去改变反派的命运。exm???这活可不好干呀!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快穿反派话不多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一句话文案一个真白月光被鸠占鹊巢的故事。可容颜变幻,沧海枯竭,对我最好的人,始终都是你。正式文案死吧,只要你死了,就没人知道我是假的了。眼看着眼前人一点一点被三尺白绫勒死,薛快雪清...
女朋友嫌林云穷,跟着富二代跑了,结果突然冒出个首富外公来跟林云相认。你为什么现在才来跟我相认,我就是饿死,死外边,也绝对不会跟你相认的!叮,银行卡到账一亿!嗯,真香成为富三代后,林云渐渐明白一个真理,有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试读三章,不精彩你砍我)...
设计成为吸血鬼的血神之后,主角发现,自己不仅拥有了不死的能力,还拥有了比托尼斯塔克更加丰厚的身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