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粉色的礼服来到刘茜茜身旁,劳拉把衣服贴在她的身前看了一眼,愉悦的说道:“快来试试这件礼服,你的肤色跟粉色很搭。”
();() 粉色,很难驾驭。
它是个让人又爱又恨的颜色。
因为它很容易显黑,如果肤色偏黄或偏黑,它会让穿着的人看起来更暗。
而且因为它本身颜色兼容性比较低,更难跟其他颜色搭配,所以一旦没穿好,就会被人称为“死亡芭比”
。
但粉色也有非常好看的效果,它能让人会显得有气色,看起来也会更加的可爱与动人……
“向阳那边是一套羊毛西服也很帅气,不过他们这两个男人真的是太不靠谱了,不是嘛。”
“是啊,他有时候是挺不靠谱的。”
刘茜茜弯着眼眸,抿笑的表示赞同。
“好啦,你快去换衣服,我去给你准备鞋子。”
劳拉笑笑,她轻轻的拍了拍刘茜茜细腻光滑的臂肘,将手中的礼裙交给对方。
“好的,谢谢你啊。”
接过礼服,刘茜茜悄悄的打量了一下。
白皙娇嫩的脸蛋儿在一瞬间就泛上了红晕……
男士这边,毫不避讳的当着小约翰换好衣服的向阳,正在对着镜着审视着领带是否打着齐整,“你说,为什么你爸让我们穿正装?难道是因为不会出错?”
“这我就不知道了。”
小约翰面色难堪,叹息一声,“别提这件事了,我当时就穿了个白体桖。”
“白体桖才不容易出错。”
向阳随意的安慰了一句。
不说这话,还能说啥呢…
最后检查了一下棕色的羊毛西装没有问题,他活动了一下宽厚的肩膀,“没想到,你的衣服我穿着还挺合身。”
“是的吧。”
小约翰有些心不在焉的瘪瘪嘴。
从进来之后的他,眼神一直不停的瞟着他家男士衣帽间的屋门。
嘴里一直在念叨着什么。
“LoroPiana确实不错,没想到你还挺有品味的。”
满脸轻松的向阳微微一笑,这个意大利的高奢品牌中文翻译为‘诺悠翩雅’,是一家专门做山羊绒的老品牌。
他家除了开司米羊毛最拿的出手外,就是产自秘鲁的骆马毛了。
质量跟手工完全没的挑,一件‘无印良品’的大衣就要個小几十万人民币。
OldMoney的常备出行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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