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更何况还是土匪遇到了生意人,不抢你就烧高香吧!
我都破坏自己的行规帮你们做生意,还他娘嘟嘟囔囔,真把草坪山当成慈善机构,把滚刀王当成普度众生的菩萨了?
不为赚钱,谁愿意开山当土匪?
想通了这个道理,后面的事情就好办多了。
由于此时草坪山土匪风头正盛,加之凤州以南的土匪的规模都不大,当下还没一个敢跟草坪山唱对台戏的。
于是在草坪山土匪的保护下,原本已经奄奄一息的凤州商业经济开始焕发了生机,虽然不敢跟当时的江南资本主义经济萌芽相提并论,但城里该有的基本上都有了。
酒家开始营业了,商铺已经开门了,原来南门大街的妓院也偷偷摸摸的营业了。
商业活跃了,百姓们哪能耐着性子一直呆在家里呢?
先是偷偷摸摸,试探着出门,第一天出去没有被杀,嗯?孩子他爸竟然活着回来了?看来这草坪山土匪还真不杀人啊?
于是第二天孩子他爸又出门了,回来时还给孩子买了爱吃的糖果,看来街上已经有做买卖的了。
第三天孩子他爸竟然领着老婆孩子一起出门了。
街上的景象上跟土匪进城之前基本一样了,人流也慢慢多了,活跃了。
唯一不同的是现在的凤州街道上,随处可见的就是提着刀的土匪。
经济繁荣了,土匪的收入增加了,滚刀王没有食言,专门给土匪们做了一套专门的衣裳,样式跟捕快的差不多。
唯一不同的是,大明捕快的衣服上写的是“捕”
或者“快”
字,而土匪的衣服上写的是“匪”
字。
看见没,人家衣服上写的是“匪”
字。
对于到底要写哪个字,周耀宗和滚刀王有不同的认识。
本来周耀宗打算写一个寓意深刻点的字,没成想,人家滚刀王是个实在人,非要写这个“匪”
字。
还说什么,不管走到哪里都不能忘了本。
既然大王坚持要在衣服上写一个“匪”
字,周耀宗还能说什么呢?
于是很有特色的土匪服饰便出现在凤州街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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