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青年这样子,方明华想了想,屁股往里面挤了挤,让开点空位,又拍了拍青年的肩膀,示意他坐在座位上。
“谢谢,谢谢!”
青年大喜,赶紧坐在方明华的身边,又拿出刚才看的书。
方明华瞅了一眼,这次竟然看的是《诗刊》杂志。
八十年代燕京的《诗刊》杂志赫赫有名,先后推出了顾城、舒婷,以及后面的西川、海子等诗人,和蓉城的《星星》诗歌杂志号称南北双雄。
青年看见方明华也在瞅他手中的诗刊,于是问道:“你也喜欢诗歌?”
“还,可以吧。”
方明华点点头。
“那你也是文学青年喽?”
方明华只好又点点头。
青年仿佛找到同道中人,变得兴奋起来:
“我特别喜欢诗歌,尤其是北岛写的诗,尤其是那首《回答》: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简直发人深省啊。”
好像是这样。
方明华又点点头,说道:“是的,写的非常好,我也很喜欢。”
“我非常崇拜北岛.....同志,你知道我去燕京干什么?”
青年一副神秘的样子。
“出差?”
方明华试探问道。
“不,不,你不知道,《当代》杂志社刚举办了一起诗歌征文大赛,马上就要进行颁奖典礼和举办诗歌研讨会,我这次去就见我的偶像!”
我的天。
狂然的追星族啊。
“同志,你去燕京干什么?”
青年又好奇问道。
“我去燕京开个会。”
方明华含含糊糊回答道。
青年也没追问而是热情说道:“你去燕京开会,又热爱文学,我建议去《当代》杂志社一趟见见那些诗人,绝对让你大开眼界。”
“其实我觉得吧,没那个必要,喜欢他们的诗就行,没必要见到诗人本人,都是很普通的人。”
方明华劝道。
“你说的也有一定道理,但是我就想见见。”
王易重生在了平行世界,就在他摩拳擦掌的准备了十八年就要大展拳脚的时候,迟来的金手指上线了,将他丢到了一个低魔世界整整三年,靠着金手指的超频能力三年的时间学会了大量魔法知识后,王易便再次被踢回了现代魔法与科技的结合是什么?魔法科技?黑科技?困扰的材料学问题被迎刃而解,许多谜团在魔力的加入后都变得合理。不过在王易刚刚回来的时候,还是决定先结合一只抓住的怨灵敲个人工智能出来当自己的管家又名我的骷髅会拧螺丝这不是魔法,是黑科技这个世界没有魔法,大家要相信科学我卖的手机里没有鬼已经完本邪神竟是我自己!无限先知破法之眼等作品,节操满满放心食用。...
丹,无所不能也。混沌初开,天地应混沌之气而生,造就万千宇宙万物应混沌之灵而长,成就万千生灵。取天地灵物之精华,去其糟粕,凝结成丹,服之,可治百症善资质升修为破桎梏,皆为应药理而生药性,此为小丹之道。然小丹乃小道,不可为也。混沌丹道,乃通天大道,天…...
穿越后,许升脑海中带着一本‘万世书’。其功能是如果许升死掉可以转生投胎到自己的最优质的后代身上一万次。并且,可以带着前世的记忆技能修为。许升一开始的目标是充分散播自身血脉,保证自己万世不灭。后来,他才知道这个世界原来有仙人...
预收年代文穿成男主的长期饭票,文案直指专栏,有兴趣的小天使们可以加个收藏呀。人参精霍瑜穿成了一个和她同名不同姓的年代文女反派。反派的妈妈难产死了留下一个嗷嗷待哺的小弟弟,她的爸爸飞快另娶一个继室...
末世来临,路人甲莫雪同志不幸炮灰成了一只低阶丧尸。变成丧尸莫雪也不气馁,打架,咬人,卖力的吞噬血肉堪堪升为丧尸小头目,谁知又天降巨炮将她轰成了渣。本以为这辈子是凉凉了,谁知她竟然穿越到大晋朝成了一...
某天,宋书航意外加入了一个仙侠中二病资深患者的交流群,里面的群友们都以道友相称,群名片都是各种府主洞主真人天师。连群主走失的宠物犬都称为大妖犬离家出走。整天聊的是炼丹闯秘境炼功经验啥的...